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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安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及负责人
 
       

周 秋
迁安市司法局局长

       

郝玉文
司法局副局长

全云阁
司法局副局长

曹东艳
司法局副局长

马 明
司法局主任科员

       

陈 华
司法局办公室主任

张秀花
司法局法宣教科科长

张建君
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

陈爱民
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

       

全志国
迁安市公证处主任

邢建民
民剑律师事务所主任

张文江
弘丹律师事务所主任

 
       
       


迁安市司法局领导分工情况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单

局 长:周秋负责全面工作及财务工作。
副局长:郝玉文负责基层科工作。
副局长:全云阁负责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。
副局长:曹东艳(兼政治处主任)负责政治处及宣教科工作。
主任科员:马明负责办公室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 陈 华
基层科科长: 陈爱民
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:张建君
宣教科科长: 张秀花


迁安市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名单

夏官营镇司法所所长: 王 立
蔡圆镇司法所所长: 张 永
杨店子司法所所长: 胡立永
马兰庄镇司法所所长: 王新民
大五里乡司法所所长: 刘小军
五重安乡司法所所长: 张柏松
扣庄乡司法所所长: 刘保才
彭店子乡司法所所长: 崔学礼
阎家店乡司法所所长: 马 瑞
建昌营镇司法所所长: 唐桂楼
迁安镇司法所所长: 兰瑞田
杨各庄镇司法所所长: 刘计才
上庄乡司法所所长: 戴志东
赵店子镇司法所所长: 李林才
野鸡坨镇司法所所长: 张国红
大崔庄镇司法所所长: 张余发
沙河驿镇司法所所长: 张满良
木厂口镇司法所所长: 张建民
太平庄乡司法所所长: 张福田
城区办司法所所长: 隽 华


迁安市法律服务所主任和律师事务所所长名单

民剑律师事务所所长: 邢建民
弘丹律师事务所所长: 张文江
公证处主任: 全志国
兴安法律服务所主任: 赵宏银
新世纪法律服务所主任: 罗小东
诚信法律服务所主任: 刘计印
夏为民法律服务所主任: 张 祥
杨店子法律服务所主任: 杨 文
杨各庄法律服务所主任: 王占山
大崔庄法律服务所主任: 范 鹤
马兰庄法律服务所主任: 张中华
建昌营法律服务所主任: 史 勇


迁安市司法局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责

一、 基本情况
  按市编委核定,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:办公室、政治处、基层科、宣教科、法律服务管理科。核定编制人员21人,现有20人,其中局长1人、副局长3人、主任科员1人(正科级)、股级干部5人、一般工作人员10人,其中司机2人。
二、司法局职责
  1、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,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,并组织实施。
  2、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。
  3、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及律师机构、法律顾问、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、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。
  4、指导司法助理员、乡镇司法所依法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;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,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、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。
  5、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,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,负责仲裁登记工作。
  6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、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。
  7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  8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迁安市司法局机构设置

内设五个科室:政治处、办公室、基层科、宣教科、法律服务管理科。

办公室职责:
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、年度工作要点,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,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;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、报告;负责信息、调研、信访、保密、档案、接待、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协调局属各科室之间的关系;承办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陈 华 联系电话:13700353887

政治处职责:
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政治、业务培训教育工作,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、监察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、职称评定、机构编制管理、老干部工作。
政治处主任:曹东艳 联系电话:13582841644

宣教科(普法办)职责:
负责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;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;组织协调全市法学教育工作。
宣教科科长:张秀花 联系电话:13903379876

基层科职责:
指导乡镇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;指导基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做好防激化、防民转刑案件工作;组织指导全市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。
基层科科长:陈爱民 联系电话:13403258521

法律服务管理科职责:
负责全市公证员考试(考核)、任免、注册工作,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及其业务活动;指导监督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,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机构的设置;监督律师业务活动;抓好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业务;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。
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:张建君 联系电话:13333297015

单位地址:兴安大街462号
联系电话:7620148


迁安市司法局公开承诺

第一责任人:周秋
1、严格执行“约法三章”和“六条禁令”,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。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 、非工作时间酗酒;不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当事人、 请托人支付的营业性消费活动;不接受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财物。“六条禁令”即:决不工作日(含值班日)中午饮酒;决不着警服到饭店、娱乐场所消费;决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;决不参与赌博;决不徇私枉法、谋取私利;决不打骂、体罚劳改劳教人员。
2、坚持行政为民,树立“廉洁、勤政、高效”的工作作风,做到规范化服务、文明服务。
3、公证处、法律服务所、律师所等服务行业坚持服务为民,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,采取便民措施,提供优质服务。
4、做好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工作,开通法律服务专线“12348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,并做到热情服务,依法解答。
5、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教育,做好矛盾纠纷排调工作,维护社会稳定。
监督电话:762014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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